-
根据珠海市的相关政策,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城市环境,确实存在一些疾病或情况可能导致入境人员被限制进入珠海,或者需要满足特定的健康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1. "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者":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规定,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如霍乱、鼠疫)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以及患有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传染病的患者或病原携带者,通常会被限制入境或需要隔离治疗。 "重点关注传染病":虽然珠海自身疫情形势较好,但作为边境城市,对于来自疫区或携带特定传染病病毒(如Omicron变异株等)的人员,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防疫政策进行检测、隔离或健康观察。
2. "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者": 如果入境人员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3. "患有严重身体残疾或疾病,无法适应珠海生活者": 虽然珠海对残疾人士友好,但如果入境人员患有极其严重、需要长期高度依赖他人照顾的疾病或残疾,可能无法独立生活,或者对珠海的公共举报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