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暴雨突袭,海韵城门口惊险一幕,价值40万卡地亚手镯随风坠落,伞难遮雨情急无奈

珠海 更新于:2025-08-16 22:48
  • 耳东
    珠海暴雨中,有人在海韵城门口等车,风太大把伞吹翻,手上戴的40万卡地亚满天星手镯直接掉地上了。结果监控拍着了:一个小孩先捡起来递给妈妈,妈妈看了一眼,居然直接塞包里带!走!了!失主报警后,这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妈妈太贪了,40万的东西也敢拿”,有人问“捡到东西不还而已,真会犯法吗?”还有人担心“会不会连累孩子?”今天咱们就来看看这起案件!

    一、暴雨里的40万手镯,怎么丢的?怎么被捡的?
    2025年8月14号,珠海下了场大暴雨。失主(咱们暂且叫她李女士)在海韵城门口等车,手里撑着伞,手腕上戴的是卡地亚满天星手镯——这种手镯专柜价基本在40万左右,就算二手的也得几十万。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来,直接把李女士的伞吹翻了。她手忙脚乱去扶伞,没注意手腕上的手镯“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当时雨太大,她自己也没察觉,等车来了上车走了,才发现手镯没了。

    等李女士回头找的时候,手镯早就没影了,她赶紧报警。警方调取了海韵城门口的监控,画面虽然因为暴雨有点模糊,但能清楚看到:李女士走后没多久,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小孩路过,看到地上的手镯,弯腰捡了起来,然后跑去找旁边的妈妈。

    重点来了!妈妈接过手镯后,先是左右看了看,好像在确认有没有人注意到,接着没丝毫犹豫,直接把手镯塞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然后拉着孩子就走了。全程没停留,也没找工作人员,更没想着等失主回来。

    现在的情况是:警方还在根据监控排查捡拾者的身份,李女士也在社交平台发了消息,希望对方能主动归还,说“只要还回来,不追究任何责任”,可到目前为止,还没等到回应。

    二、法律上咋算?“捡东西不还”不是小事,民事+刑事两重责任!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捡了个东西吗?我又没偷没抢,还不还看我心情”,但在法律眼里,“捡东西不还”可能从“小事”变成“大事”,甚至要坐牢。这里我分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

    1. 先看民事责任:不管值多少钱,“必须还”是底线!
    《民法典》第314条写得明明白白: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如果不还会咋样?
    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你,要求你返还手镯;要是你把手镯弄丢了、弄坏了,或者偷偷卖了,那不好意思,你得全额赔偿!比如这40万的手镯,要是被妈妈弄丢了,她就得赔李女士40万;要是她卖了20万,除了要把20万还给李女士,还得补剩下的20万差额。

    这里要划个重点:“捡东西”不代表“东西就是你的”。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谁捡到就是谁的”,这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哪怕是别人丢在路边的一张纸,只要能找到失主,你就没有占有权。

    2. 再看刑事责任:40万已经够“数额巨大”,可能构成“侵占罪”,最高判5年!
    如果说民事责任是“赔钱、还东西”,那刑事责任就是“坐牢”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咱们看《刑法》的规定,《刑法》第270条是关于“侵占罪”的: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信息,咱们拆解一下:
    啥是“遗忘物”?李女士掉在地上的手镯,就是“遗忘物”——她不是故意扔的,是不小心丢的。
    啥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各地标准有点不一样,但基本是“数额较大”指1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指10万元以上(有些地方是5万元以上)。这手镯40万,妥妥的“数额巨大”。
    啥是“拒不交出”?如果警方找到这位妈妈,或者李女士跟她要,她还是不还,就属于“拒不交出”。
    结合到这个案子:这位妈妈捡了40万的手镯,没还也没交公,要是最后被找到还拒不归还,就符合“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最高可能判5年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

    有人可能会问:“那她现在主动还回去,还会有事吗?”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在被起诉或者被警方立案前,主动把手镯还给李女士,一般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毕竟法律的目的是“追回失物、惩罚恶意占有”,不是非要把人送进监狱。

    最后想问大家:如果是你捡到这40万的手镯,你会怎么做?你觉得这位妈妈现在主动还回去,还来得及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也别忘了把这篇文章转给身边的朋友,让更多人知道“捡东西不还”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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