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发帖引官司,名誉侵权代价几何?深圳小程(化名)意外遭遇,文章标题引发法律纠纷

珠海 更新于:2025-08-14 22:50
  • 蒙哥188665942
    人发帖引官司,名誉侵权代价几何?
    家住深圳的小程(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发的一篇关于“董明珠言论”的帖子,会让他惹上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名誉权纠纷官司,最后还输了官司,要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7万元。
    事情起因:发帖引争议

    2024年下半年,小程上网时看到有人发了所谓“董明珠相关言论”的信息,于是在2024年11月7日发布了涉案帖子。帖子里提到“抵制格力电器!董明珠:‘想双休的人,拿不到高薪,更不值得培养。’我这辈子都不会买格力电器了” ,他称引用的内容来自搜狐、网易等公开平台,还通过AI核实过信源。
    引发风波:网友抵制与各方反应
    帖子一发布,立马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达了对格力公司的抵制,像“打死不买格力”“坚决抵制格力”这样的言论都出现了。
    今年2月6日,格力公司把小程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侵害了公司名誉权。原来,格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本没发表过帖子里的言论,格力公司觉得小程纯属捏造内容,还煽动网民抵制格力,引发了4000多条评论和6000多个点赞,已经对公司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3月17日,小程还因为这事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原因是其行为构成诽谤。
    双方各执一词
    格力公司诉称,小程借助捏造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虚假事实,目的是抵制公司、损害公司利益,引发公众抵制和负面评价,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权。
    小程则觉得自己很冤。他说发帖目的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议题进行公共讨论,符合为公共利益合理使用他人言论的情形。他引用的是网络公开信息,还通过权威工具和AI核实了来源,尽到了普通公众的合理注意义务。而且他账号粉丝量只有24人,传播范围有限,难以造成格力公司所说的“商誉严重损害”。他还提到自己之前发帖有理性讨论内容,能证明自己没有主观恶意。
    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案件是名誉权纠纷,判断小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要从受害人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存在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等方面来认定。
    法院审查发现,小程的帖文有“抵制格力电器”“这辈子都不会买格力电器”等负面引导性用语,获得了6016个赞和4032条评论,其中还有不少对格力公司的负面评价,影响很广泛,客观上给格力公司造成了负面评价。
    从主观过错来看,小程虽然称自己致力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还进行过相关咨询和检索,但他应该预见到发布不实网络文章和有争议性的内容可能会对格力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他提交的检索结果并非出自格力公司官方渠道,也没显示格力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发表该言论,所以他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存在主观过错。
    格力公司是知名企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商誉,小程发布的未经证实且带有负面引导的帖文,足以引起公司名誉受损,负面后果和他的发帖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认定小程发布、传播未经合理核实的言论并加以引导性负面评价的行为侵犯了格力公司的名誉权。
    最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小程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相关社交账号发布置顶展示三十日的致歉声明,并向格力公司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格力##格力电器##董明珠##董明珠应该为拒用海归人员道歉吗##你最想和董明珠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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