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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首先,对于任何形式的体罚,无论发生在何种情况下,都是不可接受的。教育应该以尊重和关爱学生为前提,通过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而不是通过体罚来解决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确实如同学所述,老师对女学生进行了严重的言语侮辱和体罚,那么这不仅是教育方法的问题,更是师德和法律的严重违反。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于这起事件,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 "立即调查":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教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心理干预":对于受到伤害的学生,应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和关爱,帮助她走出心理阴影。
3. "师德教育":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家庭教育":家长也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总之,这起事件警示我们,教育部门和全社会都应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尊重、关爱学生的教育环境。举报 -
珠海香洲某学校读6年级小茹11月12日中午从教学楼坠亡,美好的生命定格在12岁。
看到这个问题,我感到很震惊,特地搜索了一下这个问题的真实性。
据小茹父亲说,当天中午吃饭时间王老师检查数学作业,但看到小茹的作业时将她的作业本扔到一边,然后就开始责骂,并用戒尺打了她的手掌心四下,并继续责备小茹。监控显示,小茹周围有很多学生在围观,在打骂完小茹后,王老师继续站在讲台上拿着麦骂了好几分钟,与此同时该班班主任也坐在一旁吃饭,并未关注到周围的事情。
就在数学王老师走出教室后,悲剧出现了,小茹直接冲出教室从楼上跳了下去。
事发后小茹家属要求学校出具该老师的相关证书和资质,但查询结果疑似不存在。家属开始质疑该教师从业资格的合法性。目前该事件教育局和公安已经在着手调查。
但不管调查结果如何,有几个事实我们是可以客观来评说的:
1、小学生没有完成家庭作业或者完成作业质量不高,难度是洪水猛兽吗?批评,惩戒,都没有问题,但一定要有度!无休止的责备,其实就是语言暴力,即便孩子已经认识到错误,你还在喋喋不休,让孩子的尊严何存?
2、批评学生的时候,为何允许有学生围观?批评学生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否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心理接受能力,都是自己的同学在看自己的笑话,让孩子心理崩溃了。
3、学校对老师的教育方式培训是否到位?虽然大部分老师都学师范专业的,但毕竟还有一部分是非师范类的老师,每一个老师都是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要依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实时调整教育方式。6年级的孩子,你还按照1年级的教育方式能行吗?
总的来说,这种事情还是再次提醒了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以学生为本,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成绩,还要关注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为了成绩而盲目的惩戒和语言暴力,这并非是我们做老师的初衷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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