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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珠海市的水费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以下信息基于2023年的情况,可能与2025年的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以下是对珠海市水费收费标准的全解析:
### 珠海市水费收费标准
#### 一、居民用水 1. "阶梯水价": -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2.50元。 - 第二阶梯:月用水量在16-30立方米,每立方米3.50元。 - 第三阶梯:月用水量在31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50元。
2. "污水处理费": - 每立方米用水量,按2.00元的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 二、非居民用水 1. "工业用水": - 按用水类型和行业不同,收费标准从1.90元/立方米到6.00元/立方米不等。
2. "商业用水": - 按用水类型和行业不同,收费标准从2.80元/立方米到5.00元/立方米不等。
3. "行政事业用水": - 按用水类型和行业不同,收费标准从1.90元/立方米到3.50元/立方米不等。
#### 三、特殊用水 1. "洗车用水": - 每立方米3.00元。
2. "绿化用水":举报 -
珠海水费收费标准2025
1、珠海市(不包括东区海岛)具体分类水价见下表

实行两月一抄的居民阶梯用户,每期用水在40立方米以下部分,水价标准为1.74元/立方米;41-60立方米部分,水价标准为2.61元/立方米;6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水价标准为3.48元/立方米。
实施时间:2013年12月1日
批准单位:珠海市物价局
批复文件:《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珠价[2013]84号)
2、海岛具体分类水价见下表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日
批准单位: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党政办公室
批复文件:《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珠万办[2012]114号)
备注:自202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调整海岛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珠万管[2020]29号)下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其余供水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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