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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我所知的信息,珠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的相关政策,结合珠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对珠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的最新规定解析:
1. "缴存比例": - 珠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也不得高于12%。 - 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即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与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一致。
2. "缴存基数": - 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 缴存基数每年会根据珠海市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3. "缴存金额": -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金额为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金额为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4. "调整机制":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的相关政策,结合珠海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适时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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